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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三二连读”学生转段录取原则

2022-05-20  点击:[]  作者:网站管理员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20号)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三二连读高职学生转段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5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秉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制定“三二连读”学生转段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一、转段录取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转段录取学生应为我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分段培养“三二连读”注册学籍学生。

(二)转段录取学生信息应与“三二连读”录取新生名册信息一致。

(三)转段录取学生须完成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规定的全部学业课程、成绩合格且愿意继续高职阶段学习。

(四)转段录取学生须参加我校“三二连读”转段考核,且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者我校不予转段录取

(一)在中职学习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在中职学习期间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在中职学习期间,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3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1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四)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身体不适宜所学专业继续学习的。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22520